张先进律师亲办案例
赵某与被告黄某离婚案
来源:张先进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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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接受原告赵某的委托,作为赵某与被告黄某离婚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案情}原被告双方于2010年5月在广东省化州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男一女二个小孩,婚后不久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吵架,感情逐渐淡薄,原告为了孩子的成长,一直没与被告离婚,最近几年矛盾更加激化,被告甚至釆用暴力对原告大打出手,双方分居已有两年有余,感情彻底破裂,原告起诉至化州市人民法院。

【代理意见】原被告双方婚前感情薄弱,婚后感情不睦,造成感情破裂的原因在被吿一方,经他人多次规劝,也无和好的可能,从上述四个方面判断,证明赵某与黃某感情确已破裂,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

【法院判决】一、准于原告赵某与黃某离婚。二、婚生女儿黃某由原告赵某抚养,婚生儿增子黄某由被告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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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进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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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11号一楼、四楼全层(广东省高院旁)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先进
  • 执业律所:
    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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