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进律师亲办案例
某市医疗公司与某市医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二审胜诉挽回经济损失
来源:张先进律师
发布时间: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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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原告某市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自20171月起向被告某人民医院供应医疗耗材。直至2019年被告共拖欠原告货款4564931.55元以及利息506709.7元。本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代理经过]我接受委托后,依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做了被告大量工作,被告对于涉案货款的金额以及原告出具发票的日期均无异议。于开庭前就将拖欠原告的全部货款4564931.55支付给原告,但对拖欠的利息506709.7元不同意支付,理由是原被告双方并未约定逾期付款的计算方法,被告能够把几年来拖欠的伍佰多万货款支付给原告已经表示了最大诚意。我在法院上指出,没约定计算方法不等同于不应该支付利息,并向法庭提出应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按照年利率6%的方法支付利息,法庭采纳了我的意见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利息506709.7元。被告不服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被告上诉,维持原判。

【代理体会】律师在代理民事案件中,不仅要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还要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与对方律师多沟通,说服对方当事人主动履行合同义务。由于被告开庭前就支付了全部货款,在开庭时案件审理 就简单化了,也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进一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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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进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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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张先进
  • 执业律所:
    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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